一、发布情况统计
表:11月23日至12月6日重要产品追溯相关报道发布情况
注:按照发布日期排序
二、重要新闻摘要
珠海市新增三家超市申报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超市中用手机扫描电子显示屏上的二维码,就能清楚地显示出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企业证照等相关信息,100%实现二维码追溯。(珠江晚报,12.2)
黑龙江市场供应体系逐步健全,哈尔滨、牡丹江全国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建成了市级城市重要产品管理平台,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化追溯节点企业407家。猪肉、蔬菜等地方储备建设不断加强,哈尔滨、牡丹江建立了猪肉常态储备制度。(新华网,12.2)
山东济宁制定《高质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济宁礼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广校园智慧监管码管理平台,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啄木鸟”等制度落实。(人民网,12.3)
浙江玉环发现一份巴西进口冷冻猪后腿肉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浙冷链”系统追溯,涉事产品为冷冻猪肉(去骨后腿肉),系巴西进口。目前货物溯源流向情况已基本掌握,货物流通涉及的椒江、黄岩和临海均已开展货物和人员的追踪、调查和处置,有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华网,12.3)
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 目前接入平台试运行的9个省(市),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90%以上。该平台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新华网,12.3)
湖北省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该平台将借鉴北京、山东、四川等省市经验,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平台建成后实时对接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相当于给进口冷链食品配了“电子身份证”,实现对涉疫冷链食品流向的“码”上追溯,提升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的智慧化水平。(光明网,12.3)
江苏省召开全省重点品种药品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特点;三是要全面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要扎实开展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督导检查。(江苏新闻网,12.3)
六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安市商务局已完成了管理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和企业追溯子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部署,在六安市商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六安商务”内开设了“追溯动态”专区,实现了六安市级平台与安徽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累计上传追溯数据17万余条。(六安市场监管局网站,12.3)。
兰州市树立特色的典型追溯模式。通过对兰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已建设完成的332个节点子系统升级改造,同时扩增142个新增节点,通过多个查询平台开展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对接,开展追溯+扶贫,追溯+诚信,追溯+支付,追溯+特色产品,追溯+老字号等“追溯+”特色创新。(兰州发布,12.3)
通化市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兽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在全市范围内对全市2家兽药生产企业、89家兽药经营企业、47家兽药使用单位开展兽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吉林农业农村厅网站,12.4)
安徽省药监局组织召开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对确保今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重点品种可追溯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除做好本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外,还应当采取措施督促下游单位及时上传相应数据,实现“闭环式”全过程追溯。(人民网,12.4)
山西省发布《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山西省药品追溯监管系统与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做好数据对接,药店等药品经营企业要自建或者选用第三方平台建立追溯系统。医疗机构要建立符合国家药品追溯标准和要求的追溯体系。(新华网,12.4)
浙江省召开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台州市椒江区的中国农港城详细介绍了他们的“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该系统将与浙江省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系统融合,实现“一品一码”可追溯。(新华网,12.5)
承德市共有6家超市门店被授予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门店中,水果区、蔬菜区、肉类区等商品的价签上都有这样的二维码,“一品一码”追溯已经覆盖多品类食用农产品。(和合承德网,12.5)
河北省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公告》,并在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冷库、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广泛动员、深入排查、严格执法,全力推进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不断强化新冠病毒输入风险“物防”措施。(新华网,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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