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情况统计
表:12月7日至12月20日重要产品追溯相关报道发布情况
注:按照发布日期排序
二、重要新闻摘要
我国已建成并上线运行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跨区域数据互通互认,接入全国平台试运行的9个省(市),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90%以上。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在线上排查、精准管控、现场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央广网,12.7)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要求全省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的冷链食品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发现问题产品能信息化追溯精准定位。(四川在线,12.9)
北京市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该平台日流通量达2000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东方网,12.9)
湖北省正式启用“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将该平台生成的追溯码贴在食品外包装上,消费者只需通过支付宝、微信扫描追溯码,便可一目了然地查看食品输出国家或地区、检验检测证明编号、核酸检测抽检报告等信息。(中新网,12.10)
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10日上线试运行, 安徽省全面推广应用该平台,要求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及第三方冷库、储备商品冷库等相关服务提供者,自10日起,全面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注册工作。(新华网,12.10)
安徽省发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安徽日报,12.1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追溯平台在第三届智慧监管创新大会上获奖。山东省药品追溯管理平台被评选为2020年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药品零售智能管理系统被评选为2020年智联共治典型案例。(大众网,12.14)
陕西省日前上线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系统涵盖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同时覆盖监管人员、各环节接触人员、终端购买者。(新华网,12.15)。
全国优质农产品追溯大数据平台落户天津。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食品安全需要,在追溯农产品供应链的基础上,配套普惠金融定向服务,为创业者提供追溯产品商城创业普惠店,销售可追溯的优质农产品。(北方网,12.15)
河北省建成省级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平台包含饮片、投入品、金融、物流等板块,已覆盖种植基地1579家、中药及饮片企业124家、服务机构58家。(经济参考报,12.16)
宁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上线,要求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宁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码或使用“宁冷链”微信小程序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澎湃新闻,12.16)
江苏省加快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指导,尽快发挥追溯系统在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法制网,12.17)
福州力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全市累计1608家生产主体纳入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农产品赋码出证169681批次。(中新网,12.17)
四川青川县创新“1234”农产品追溯模式,全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样板,实现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中国网,12.17)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信息化追溯作为“规定动作”,优化完善省级平台,加快与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中新网,12.17)
广东省发布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健全质量追溯制度和体系。(南方日报,12.18)
大连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已于日前上线运行,该系统对冷链企业入库、出库、货品核酸检测及消杀、企业人员核酸检测、企业环境检测等情况实施台账监管,建立“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溯。(新华网,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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